编号/登记号:
注册时间:
项目类型:
本院角色:
多中心研究:
招募状态:
试验分期:
研究疾病/适应症:
研究设计:
研究类型:
药物名称:
药物类型:
伦理委员会审批:
批准本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名称:
伦理委员会审批时间:
研究单位:
[1]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
[2]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
[3]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O医院
[4]青岛大学附属医院
[5]安徽省肿瘤医院
[6]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[7]江苏省肿瘤医院
[8]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
[9]上海市同济医院
[10]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
[11]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[12]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[13]泰州市人民医院
[14]浙江省肿瘤医院
[15]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[16]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
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
[17]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
[18]天津市肿瘤医院
[19]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
[20]江西省肿瘤医院
[21]江西省人民医院
[22]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[23]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
[24]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
[25]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
[26]辽宁省肿瘤医院
[27]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[28]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[29]吉林大学第一医院
[30]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医院
[31]湖南省肿瘤医院
[32]四川大学华西医院
[33]贵州省肿瘤医院
[34]云南省肿瘤医院
[35]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
[36]河南省肿瘤医院
[37]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[38]江苏省人民医院
研究目的:
评价KL-A167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客观缓解率(ORR),由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采用Lugano 2014疗效评价标准评价。